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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思想家中,荀子的天人理论最为丰富、系统。他在自然天道观基础上明确区分了人与自然各不相同的存在和职能,充分肯定人的能动作用,提倡认识、利用和驾驭自然,“制天命而用之”,这些思想构成了先秦天人理论的精华,对后世思想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荀况的学生韩非继承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他主张在自然规律基础上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只要遵循天时、地利等“必然之道”,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就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他说:“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利于织纤,则入多。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韩非子.难二》)
秦汉以降,在天人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天人感应论。东汉的王充虽然猛烈抨击了天人感应思想,但他又陷入自然命定论而不能自拔。直到唐代的柳宗元、刘禹锡,才在元气自然观基础上彻底清算了天人感应论,发扬光大了荀子的天人思想。
柳宗元认为,元气是宇宙的本原,它经过自动、自新而产生天地万物,这是一种自然过程,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力量和意志。作为自然存在的天地万物与人类社会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功能。两者互不相干,“生殖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二之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答刘禹锡(天论)书》)自然灾变并不意味着上天对人的赏罚。人世的福祸皆是自己造成的,“功者自然”“祸者自祸”,“非天预乎人也”。
刘禹锡在批判天人感应的“阴鹭之说”的同时,发展了天人相异的“自然之说”,提出了“天人交相胜”的光辉思想。他认为,元气是宇宙的存在根本,世界万物都是由元气运动演化而来,“乘气而生,群兮汇从,植类曰生。动类曰虫,倮虫之长,为智最大,能执人理,与天交胜,用天之利,立人之纪。”(《刘宾客集.天论下》)【这段话很可能是从荀子的“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脱胎而来】实际上,只有人的出现才使统一的世界真正分裂为两种不同的存在:人和天(自然),二者各自具有不同的本性和功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尔。其说曰:天之道在生殖,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刘宾客集.天论上》)“故曰: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同上)自然界的本能在于生长繁殖万物,它通过万物的强弱体现出来;人类社会的本质属性是法制,它通过判断是非善恶来体现。自然界的本能和规律,如“阳而阜生,阴而肃杀;水火伤物,木坚金利”等。是人无法改变的,在这个意义上人只能屈从于天,故曰天胜人。但是,身为“动物之尤”的人类具有认识自然本性和规律的智慧,又通过礼义法制而建立起人类社会。面对自然,人们用其所利,避其所害;面对社会,人们崇尚贤德,防止邪恶。这样,人就有了超绝自然的一面,故曰人胜天。刘禹锡进一步指出:“天非务胜乎人者也。何哉?人不宰则归乎天也。何哉?天无私,故人可务乎胜也”(同上)就是说,天胜人不是有目的有意识的,而人胜天则是人的自觉追求.在这种天人关系中,人作为能动的主体力量,实际上主导着客体自然。
明代思想家王廷相也肯定了天人互胜的思想。他认为,天地万物皆一气之生生,万有不齐,理亦相异,“天有天之理,地有地之理,人有人之理,物有物之理”(《雅述》上篇)天地万物各以其理而争胜。他说:“尧有水,汤有旱,天地之道适然尔,尧、汤奈何哉?天定胜人者,此也。尧尽治水之政,虽九年之波而民罔鱼鳌;汤修救荒之政,虽七年之亢而野无饥殍。人定亦能胜天者,此也,水旱何为乎哉?故国家之有灾(原子为:诊左水言),要之君臣德政足以胜之,上也。”(《慎言.五行》)自然灾害的发生是天地之道的必然,这是人无法改变的;但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自然灾害。这种思想和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刘禹锡的“天人交相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经营方式使人们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低下,因而形成了普遍的靠天吃饭、敬畏、依赖自然的社会心理。在这种背景下,荀子、刘禹锡等人不畏天命,主张积极发挥人的能动作用,认识自然规律,利用、驾驭、征服自然。这些光辉思想无论对中国古代的社会生产活动还是对国家的政治活动都具有积极意义。
第四节天人合一与中国古代哲学
人们公认天人范畴是中国哲学的核心范畴。但关于天人之学的实质,却还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学术界一种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哲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特殊表现形式,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就是围绕天人之辩展开的。【韩强:《先秦哲学思维方式和基本范畴的演变》,《求实学刊》1983年第5期,收入《中国哲学范畴集》一书】还有学者提出“天人合一”的基本涵义是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张岱年:《中国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的剖析》,《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我以为,这些观点还有推敲的余地。
一、天人范畴不等于自然与精神范畴
无论就天人范畴的含义还是两者的关系来说,把天人关系作为中国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都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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