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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迟纭初见林斐也是在那么一个雪夜。
她住的客栈的老板娘得了风寒,她又在那住了些日子和老板娘也熟识,刚巧也要出去便说替那老板娘去不远的药铺拿药,哪知刚走出门才几步就被一个小乞丐猛地撞了一下摔倒在地,林斐就在这时站在了她的面前朝她伸出了手。
彼时的林斐已经及冠,一袭锦衣面容俊朗风度翩翩,微微低着身子,朝她伸出的手上还蒙着一方帕子,那方帕子便让她觉得这是个知书达礼之人也莫名的对他有了些好感。
但换作现在来看这美好的初见只是他的计划而已,他做不来那轰轰烈烈的英雄救美,便做自己最擅长的事,那就是从细枝末节给女子以关怀和体贴,相较于救了迟纭却不甚理会她且心怀大业的戚容珩,这般柔情的公子自是容易让人有安全感和柔情一些。
后来的大婚之夜,她满心雀跃的坐在喜床上,最后却换来一柄冰冷的匕首,犹记得那时的林斐依旧是笑看着自己,但心口处匕首的柄上却是他的手。
他说,“你是个极好的姑娘,如若未有阿秀,我许是会同你结连理。”
他说,“你说人之在世若能救人一命便是造化,你不会忍心看阿秀死的对吧?”
他还说,“起初听闻你是异世而来我是有些怕你的,但你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想这样或许能让你回家,阿秀也可以活下来,所以你不会怪我的,对吗?”
他也说,“与你拜堂的并不是我,只是一个下人而已,所以你无需觉得自己和我牵扯在一起,阿秀也不会怪我同你拜堂成亲。”
他始终是笑着的,从匕首入她心到那匕首上的血滴入那个药盏,再到他细心的将匕首上的血擦拭干净归入鞘,好似他做的事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到那时她已经无需再问一句“为何”了,所有的情在那一刻也都被那柄匕首尽数带走,徒留下满腔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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