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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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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不奇怪,那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奇怪的。

        那几个孩子里,有一个比较外向,后脑勺扎着两条翘辫的女孩,热情地邀请了潘璇跟他们一起去她家玩。

        潘璇有些犹豫地朝背后的李青望去。

        李青给了她鼓励的眼神,温柔地对她说:“记得别忘了回家吃饭。去跟你的朋友们一起玩吧。”说着他看见潘璇对他浮现不加掩饰的开朗笑容,向往地跟着那群孩子跑去了。

        他略含深意的一笑,心里非常清楚,他的这个养女,就要开启使她会在多年以后不断回想起来的珍贵的童年时光。他为此安心了下来。

        那个邀请潘璇的女孩,比潘璇大一岁,还没有学名。大家都称呼她小名诗诗。日后就算有了学名,认识的人还仍会叫她这个名字。

        诗诗穿的总会是村里最贵最时尚的衣服,皮肤白白的,腿上一点蚊子咬都没有,就像两根光滑剔透的白蜡烛。

        每次她和其他的孩子在一块,准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好像只有她一个人来自别的世界。

        实际上,诗诗确实不是在临河村出生。她的爸爸是生意人,经常出差,妈妈会弹钢琴,是个幼儿园老师,村里的幼儿园就是她开的。

        他们一家子,是在诗诗三岁时从城里来的,现在就住在村后方田里的一座铁皮房子。

        她很好的继承了爸爸的能说会道和妈妈的优雅端庄,加上觉得自己始终是个外来人,因此听说潘璇来村子时,几乎是单方面把这个不会说话的女孩当作了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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