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百金便相当于三百两黄金,百枚木牌便是万两黄金。
祭酒与少年俱是无言。
这空手套白狼的本事....空前绝后。
穷疯了吧?
万两黄金对于低级贵族是巨富,但对于辛筝这种层次的贵族,黄金万两不过小钱。
封地辽阔,氓庶众多,而氓庶每年创造的财富,除了用于维持最低标准的生存所需的部分,其余全都是贵族的收入,随便攒个几年便能攒出黄金万两。若是着急的也可以骨头渣里榨油,搞不好一年就能榨出万两黄金,后遗症是第二年的耕种只能靠奴隶,但影响也不大,维持奴隶生存所需消耗比氓庶更少。
所以,为了点蝇头小利得罪这么多人真得划算?
祭酒道:“话说回来,她离开辛国的时候该不会什么珍宝都没带吧?”
贵族出奔或流亡时都会带上大量值钱的珍宝,哪怕是特别着急也会随手抓一把明珠或宝石,比起笨重的金银铜,明珠和宝石更易于收藏和携带,也是氏族积蓄祖产的主要珍宝,出逃时也更方便,但辛筝现在这表现....莫不是真的孑然一身出逃?
辛筝是所有考生里唯一一个穿着短褐的,之前以为辛筝是不拘小节,方便舒适即可,如今....
少年没吭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