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饺子煮好,众人上桌吃饭。
朝歌和林典一左一右把杨雨宁夹在中间,他看了眼自己身边的空座,这里原本是给韩凛准备的。
朝歌其实很黏人,他性格软,对喜欢的人就爱去贴着碰着,像个不能说话的小尾巴。
在最开始和韩凛谈恋爱时,因为他们俩都还在读书,所以哪怕韩凛很忙,朝歌也能找到机会去黏着韩凛。
等韩凛进医院之后,朝歌只能被迫戒掉这个习惯。
因为韩凛实在太忙了,特别是最开始,几天几天见不到人,他又在医院朝歌没办法去,偶尔朝歌都觉得自己仿佛没有男朋友。
像现在这样明明提前约好一起玩,却临时有事去不了的情况,太平常了。
要说一点想法都没有是假的,朝歌最开始肯定会有小情绪,但是韩凛职责所在没办法,救死扶伤一刻都不能等。
后来,朝歌渐渐就习惯了。
一天派对,朝歌和众人玩得很开心,吃完晚饭后就回家了。
家里空无一人,朝歌把灯大大开起,开始拖地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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