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如今功过相抵,死罪可免,活罪不饶,应判其鬼薪三岁。”
鬼薪三岁?
刘宏听着张让所说,心中不忍,有些犹豫。
毫无疑问,他觉得鬼薪三岁,似乎有些过了。
所谓鬼薪,就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徒刑。最初因为宗庙采薪而得名。鬼薪之意就是从事官府杂役,手工业生产劳动,已经各种重体力劳动。
鬼薪三岁,也就是惩罚三年,从事重体力工作。这在汉代刑罚之中,属于中等程度的刑罚。依照律法,这种类似于后世劳动改造的惩罚,分为五等。分别是罚作一岁;司寇二岁;鬼薪三岁,完城旦四岁和髦钳城旦五岁五种。当然了,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死刑处罚,只是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姜易怒闯私人住宅,肆意杀人,而且还是当朝司空府邸,按律当斩!
可在汉代又有赎罪的说法,更何况姜易在东郊狩猎之际救了汉帝刘宏,自古就有功高莫过于救主,这是何等偌大功勋呢?张让也说了,功过相抵。
究竟是如何相抵?完全是看当权者个人的心思来决定了。
“让父,鬼薪三年是不是有些过了?”刘宏最终还是不忍,露出一抹犹豫,望着张让道。
“过了?陛下,老奴却是觉得并不过了。原因无他,姜校尉此次所为却是过了,若不加以处罚会使得袁家众人心生不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