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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身上的防火服,其实就是防止一下意外而已。
同时云不留也才发现,小毛球身上的长毛,居然不怕火。
不过仔细想想就能明白,这事其实也不需要太奇怪,毕竟小毛球就是一只雷兽,它身上的毛能够在雷电的洗礼之下,依然柔顺,就知道与普通的兽毛极不相同。
从某种程度而言,雷与火,其实没多大区别。甚至可以说,雷电所产生的温度,要比火焰的温度可怕的多。
当然,小毛球的身体能够发出多强的电流,云不留也不清楚。
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它尽全力过。而且,以它这种见事就逃的从心本性,想要见识到它的全力,估计也是没可能的。
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是有云不留在,它都不会靠近这只火鸟。
火鸟的速度很快,三千里之距,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到了。
云不留发现,大巫说从这里到他所在的那座大雪山,一天就可以一个来回,完全就是个极为保守的说法。
以它现在所展现出来的这个速度,半天就能一个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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