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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又切了一些水果,一桌看起来挺丰盛的菜就算做好了,这时外面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打电话给郝老头,他已经接着刘洪义到了小区门口。
再次见到刘洪义的时候,林风都差点没认出来。
在他的记忆中,刘洪义是个喜欢拎着茶壶和小板凳,精神贼好的一个老人。可现在的刘洪义,要是把身上的衣服弄脏点,说他是捡破烂的都会有人相信。
“林风小老弟啊,让你看笑话了。”一进门刘洪义就自嘲地说到,“没想到我一只脚都进了棺材,还要落魄成这幅德行。”
“刘老说笑了,什么落魄不落魄,你要是都叫落魄了,叫天底下的人怎么活?”
“哈哈,林风老弟现在也这么会说话,”刘洪义笑着说到,“落魄不落魄的标准不是有钱没钱,就算我还有几十亿又能怎样,我那个败家儿子一辈子都不敢回国了,亲戚都不敢上门,我孤家寡人一个又有什么意思,这都不叫落魄,那什么才叫落魄啊!”
林风不和他争论这个问题,这时正好寒明浩也到了,大家便坐上桌子吃饭。
林风拿了一些红酒出来,刘洪义给自己倒满一杯,然后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又一饮而尽。
“你慢点喝,”寒明浩实在看不下去,按住他还想再倒酒的手,“生意上败了有什么关系,大不了卷土重来,你这么自暴自弃算个什么?”
“你不懂啊。”
“我怎么就不懂了?我当年也是在地产界摸爬滚打混出头的,什么样的挫折没有经历过?”
刘洪义摇了摇头,叹着气说道“现在哪里还有当年那么好做事啊,你们搭着林风老弟的顺风车自然是顺风顺水,可你知道其他行业这两年惨淡成什么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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