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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家的桌子一看就知道来自g0ng里,因为这样的大桌子其实很少,唐朝b较崇尚的是分餐制,而不是这样子的坐在一起的,不过自从叶檀来了之后,自从明月轩在这里抬头的时候,这里的很多东西都在悄然改变,都说古人不能很容易地接受新事物,叶檀可不认可,古人们不只是喜欢接受新的实物,而且喜欢一边用着你的东西,一边骂你,口气非常的横。
程咬金本来还打算在叶檀面前表现一番大人物的与众不同,可惜的是,等到他吃完了几筷子青菜之后,发现桌子上的肉食被几个小崽子吃掉了一半,于是也就没有心情去管叶檀了,于是一时间餐厅里只有嘴巴吃肉的声音,其他的一概没有。
等到程咬金闻到一GU子浓烈的酒香的时候,他们已经吃饱了。
叶檀的面前是几个小菜,不是重肉的,自从来到这里之后,自己也开始吃了不少肉,但是说真的不是特别的喜欢,所以他经常吃的都是素菜,不是为了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只是想要让自己开胃一点。
一杯小酒,一点下酒菜,有几个知心的朋友,这就是叶檀喜欢的生活。
“哟,小子,你吃独食啊。”程咬金也不管自己脸上是否挂着一些油腻的东西,站起来伸手就将叶檀面前的小酒壶拿了过来,然后对着嘴就狂饮,可惜的是,他不知道叶檀的这个酒的烈度,他以为是平时喝的普通的水酒。
“咳咳咳。”程咬金被酒呛到了,如此火辣的味道,让他的眼神都烧着了,不过呢,他没有吐出来,而是闭着嘴巴忍着,结果脖子上的青筋都出来了,吓得几个孩子都不敢多说话了。
过了好一会,程咬金才慢慢地松了劲,手里的酒壶已经被他捏成了扁平的,看着叶檀,眼睛里除了泪水之外还有的就是红彤彤的东西,b如说,血丝。
“好酒。”
程咬金将手里的酒壶扔在桌子上,让人拿来毛巾擦了擦,看着叶檀说道。
“还凑合吧。”叶檀不喜欢喝酒,但是有的时候你又不得不去喝酒,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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