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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白回头看了一眼陈安熙,她现在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衬得雪肤如玉,雪嫩巧致的小脚上穿着水晶拖鞋,蚕宝宝一样的脚趾头上涂着银色的趾甲油,笔直乌黑的长烫出了大波浪,还漂染了一些咖啡色,耳朵上带着别致的白金耳钉。
这些都是桐沐灵和宴妙思送给陈安熙的,那两个美人很喜欢陈安熙,一个月的时间,不但让她脱胎换骨变成了气质出尘的知性美人,更和桐沐灵宴妙思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或者用一个非常时髦的词儿,叫做闺蜜。
陈安熙见叶白这么看他,不由得俏脸微微一红,说道:“怎么了?”她摸了摸脸,以为自己脸上有东西呢。
张兮韩梦和马涛都笑了,张兮说:“妈,什么都没有,估计叶白是觉得妈不但变得这么年轻漂亮,还说出了这么专业的词汇,觉得有些吃惊吧。”
叶白点头:“是啊,琳琳所说正是我心中所想,阿姨,你的口才是越来越好了,我看不让你去做经理可惜了。”
“这孩子,净说好听的,什么经理啊,我给经理扫地还不定嫌弃扫不干净呢。”陈安熙莞尔一笑,美得有些不像话,叶白和马涛都是一呆,就连张兮和韩梦都暗暗感慨老妈和阿姨的美丽动人。
叶白回过神来,看了一眼张兮,女孩儿今天穿了一身粉红的连衣裙,白生生圆润润的在裙下分外诱人,她的雪足也涂了趾甲油,是那种粉嫩的颜色,让她本就纯美的气质更多了几分小性感。
张兮的黑色长显然经过精心的修剪,没有染烫的秀最符合她动人的气质。
张兮也戴着耳钉,不过不是陈安熙那种白金耳钉,而是两只可爱的粉晶耳钉,和她的脚趾甲和手指甲颜色相同。
张兮的变化和陈安熙一样巨大,现在她走在街上,没有人会以为她是从农村来的,更可能会以为她是哪个大富大贵之家的掌上明珠,名门淑媛。
白居易的诗中有句话叫做“天生丽质难自弃”,这话端的不假,像陈安熙和张兮这种绝代佳人,是不可能深埋在兴隆镇那个山靠山里面的,纵然没有叶白,也早晚会给别人现,她们最终还是会离开那里,只是要面对的是何等命运,那就无从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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