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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沉静时常会想,如果不是因为两家是邻居,她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和陆勋这种人有交集。
在别的孩子还光着PGU捏泥巴的时候,同龄的陆勋就会熟读唐诗三百首了,甚至还能背上许多,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那一片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而沉静嘛,自然是前者。不过有一点和别人不一样的是,她可以一边捏泥巴,一边背唐诗。
嗯,陆勋教她的。
沉静其实已经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陆勋的了,或许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毕竟他长得那么可Ai,乖乖的,白皙又漂亮。而沉静只占了个白。
小孩子的友谊总是建立得很快,在陆勋给她溜过几次谎,递过几颗糖之后,沉静就对他深信不疑了,但好像这个时候都还处在好哥们儿阶段。
直到陆勋要上学了。
他b沉静大半岁,8月5号的生日正好赶上开学季。这可急坏了小姑娘,她不知道什么是上学,只知道好哥们应该不能和她一起玩了,所以那天她悄悄跟着陆勋一起去了。那个时候管得松,加上沉静哭得厉害,家里人就给她买了个粉sE的小书包,竟也就这么稀里糊涂念下去了,成绩还不错呢。
如此一来,又是邻居又是同学的他俩简直成了最明显的对照组。
陆勋的书包,课本,桌子,永远都是gg净净的,反观沉静,书包里永远会有杂草和树枝,偶尔还会有一两只知了,课本的边边永远都会卷起来,有时候还会消失不见,桌子是木头的,她闲着没事就会在上面掏洞刻字,宛如人形哈士奇。
其中最值得说的,就是沉静的脸和手。那个时候孩子们用的铅笔都是自己削的,沉静因此习得了一手好刀工,学校的桌子便遭了殃。但沉静也不是毫无代价,虽然没有削到过手,可自从她学会之后四散的铅灰每天都会把她原本白净的小脸儿弄得脏脏的,手上也黑乎乎,活像哪家挖煤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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