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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周日。
    洛杉矶警署接到了一个不记名的报警电话,对方自称是……约翰?多伊!内容则是带着得意的语气宣称自己又干了一票!
    重案组下发的通缉令让接到电话的警察迅速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立刻上报。
    同一时间,也有人报案说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易云凡立即带着人赶往了案发现场。
    …………
    案发现场还是一间公寓,不过比起之前几个死者的房子可要高档豪华多了,因为这一次的死者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模特。
    这位女模特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而不出意外的,床头的墙上同样写着一个触目惊心的单词——骄傲!
    显然,约翰?多伊给她安排的罪行是七宗罪里的骄傲之罪。
    易云凡进来后先是查看了一遍现场,然后向鉴证科的人问道:“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
    对方回答道:“初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不超过18个小时,死因是服食了大量的安眠药。”接着走到尸体旁边,俯下身指着她的双手,“你来看,凶手用胶水将安眠药瓶粘在了死者的左手中,而在右手则粘着一部手机。”顿了顿,声音逐渐低沉下来,“同时她的脸皮被人一片片的切下,然后包裹起来。”
    易云凡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沉默了片刻,然后看着床上那具原本风华正茂如今却香消玉殒的尸体,还有其脸上缠着的沁血纱布,缓缓说道:“用电话呼救就能活下来,但是毁容的事就会公诸于众……”说到这停顿了一下,深深地吸了口气,声音中透着沉重,“或者用安眠药自我了断,解除痛苦……两个都是绝望的选择,约翰?多伊……”他的眼眸深处泛起了一丝令人心悸的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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