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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商场名叫“印象小城”,跟绝大数的商场一样,印象小城也是“回”型结构,每一层都是一圈店铺,中间有个天井,可是望见楼顶的玻璃。这家商场一共五层,一楼基本上是饭店,还有一些店铺卖手表和金银首饰;二楼三楼基本都是卖衣服,还有一家大型超市;四楼比较杂,卖什么的都有,还有一个游乐场;五楼是电影院,还有一些卖小吃的。
俩人看见饭店,才想起早饭还没吃,便随便找了一家饭店吃了一点,虽然是随便找的饭店,档次也比老实人饭馆高上许多,如果让肖遥子看见,肯定要骂他大师兄重色轻友。
俩人吃完饭,就去了二楼,宣洁要买衣服,南谷便陪她一家一家逛。宣洁本来心情很不好,但看到琳琅满目的衣服,马上活泼起来,每过一家店,都要试上几件衣服,每次穿着新衣服从试衣间出来,都在在镜子前转上两圈,然后问南谷好不好看?南谷只会回答两个字——好看。不要说她穿着衣服出来,就是披个麻袋出来,南谷照样会说好看。
对于南谷来说,逛街就是一种折磨,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条狗,脖子里套着一根无形的绳,主人走到哪里,他就要跟到哪里。哦,甚至还不如狗,狗起码不用提东西,而他的手上,大袋小袋已经提了十几个,更要命的是,宣洁还在乐此不疲,试个没完,由于职业装穿脱不方便,不利于快速度地试衣服,所以宣洁早就把职业装放进了衣袋里,就像是猴子下山,看见西瓜就丢了玉米,一层还没逛完,就已经换了七八套衣服。
本来宣洁还要给南谷也买两套衣服,毕竟是闺蜜嘛,总是自己一个人买,也有点过意不去,但南谷拒绝了,他怕自己会累死。
由于今天是周末,汤淅云起床也比较晚,下去吃了一碗馄饨,刚付完钱,一个女同事打电话给她,让她陪她去买衣服。汤淅云刚好也没事,便答应了。
在路边的阴凉下玩了一会手机,女同事便开着车来接她了,一会功夫,车也开到了印象小城,这俩人经常在这里买衣服,比较熟络。
南谷这时手上已经提了将近二十个袋子,估计这样逛下去,他要变成三哥了,不开挂根本带不走。刚好走道边的玻璃栏杆旁有一张木头长椅,南谷便坐了下去,挥了挥手,道“宣助理,我玩不过你,你一个人先去逛,我待会先把衣服送一批下去,再来接应你。”
宣洁便也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笑道“那就不逛了,衣服已经够多了,夏天都穿不完!”
南谷道“穿不完你还买?浪费!”
宣洁撇了下嘴,道“你不知道女人心情不好就喜欢购物吗?你也应该深有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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