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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晓晓起身走到榻边,取出枕头下的青色小布包打开,将那枚穿越时带回的戒指戴在了左手无名指。
这本是现代女子成婚时,带婚戒的位置,但慕晓晓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戒指又是买给自己的,便图个好看罢了。
原主的身形要比她瘦弱些,戒指戴在手上还有些稀松,随时都有可能脱落。慕晓晓对着阳光,举起戴着戒指的手,极小的三颗镶嵌在铂金中的碎钻,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色光芒,打在斑驳破旧的墙面上。
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从化学元素组成来说,钻石就是碳而已,只不过碳原子的排列方式不同,导致钻石和木炭体现出了不同的形态罢了。何必为了个烤羊肉串用的东西万般不舍呢?用这物件兴许能换间铺子,解了燃眉之急。日后若是赚到钱,再将它赎回便可。
慕晓晓自我安慰了片刻,叹了口气将戒指从手上摘下,用布精心包好。以免此前遇见小偷的事情再次发生,这次她将戒指塞进了衣裳更靠里侧的位置,便出了门。
几日刚过,慕晓晓再次来到德恒当门前,看来这老天爷也不想她留住此物,既然如此,那当掉也罢。慕晓晓踌躇片刻,终是走了进去。
店内的小二正拨动算盘忙着对账,见有人上门,正准备迎客,抬头瞥见穿着破旧衣裳的慕晓晓,爱理不理道:“您今儿个要当什么宝物啊?”
慕晓晓摊开在手心攥了很久的布包,,“劳烦您瞅瞅,此物能当多少银子?”
小二打了个哈欠,放下手中的算盘,不太情愿地抬起眼皮,动作定在了原地半晌,瞪大眼睛拿起慕晓晓手中的戒指。
他随即拿起一块棉布,对着戒指擦拭了半晌,有又在一枚类似凸透镜的玻璃下研究了许久,后又跑去了太阳光下,瞅了半晌也没瞅出什么所以然,才进了内间叫来了掌柜的。
掌柜的接过小二人手中的戒指,瞅了瞅问道:“丫头,你这宝贝,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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