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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准备伸手帮忙接过,就见洛白转身一避,递给了他一大碗滚烫软糯的白粥。
“你吃这个吧。”洛白说。
拉塞尔:?
菲丽丝已经迫不及待了,待看见色泽诱人的红烧肉后,她小声惊叹道:“好漂亮啊!”
洛白递给她餐具,她便夹起了一块红烧肉。
肉质极其软嫩,炖得酥烂到似一夹就化一般,方形的肉块在筷间颤颤巍巍,泛着油亮,让人看了便觉得口齿生津。
西维尔早已对吃红烧肉满怀期待,迫不及待地将大块的红烧肉放入口中,牙齿刚刚碰到肥肉,入口即化。
肥而不腻的肉香在嘴里蔓延开,配上瘦肉部分细细咀嚼,越品越醇。
主食是蒸好的米饭,热气腾腾,带着大米特有的清香,和红烧肉一起吃,香而不腻,只有大口吃肉的满足感充盈在心间。
再品品红烧肉的软糯表皮,因为长时间的烹饪,变得像胶冻一般,有些坚硬,又不会难咬开,比酥烂细腻的肥肉更实,有一种充满胶原蛋白的醇厚肉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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