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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瓶子当武器的混混很醒目,人放冷枪,他放冷瓶,一个个将瓶子朝着秦歌丢了过去。
“小儿科!”秦歌不屑地撇了撇嘴,当初在保全公司王强所制定的体能训练,其中一个项目就是‘闪躲瓶’,就像眼前这样。
由职业保镖扔出来的瓶子,他都能躲过,何况是这些混混。
准头先不说,光速度就慢的要命,和那些保镖比起来,简直是麻雀与苍蝇的差别,根本就没法比。
一大堆瓶子扔过来,左闪右闪,很快就避开了所有攻击,并借机临近了左侧的那群混混。
短兵相接,秦歌那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格斗术终于有了发威之地,仿佛虎入狼群。一眨眼的功夫,七八个混混就已经全倒在地上了,有的抱手,有的抱脚,全都惨哼不止,叫得比杀猪还要凄惨。
最严重的还是那个拿着按摩棒的极品哥们,秦歌很客气地赏了他一记‘断子绝孙脚’。
挨过一脚后,那家伙当场双手抱着裆,叫得那叫一个凄绝人寰,经转不绝,看那蛋疼的表情,似乎他的蛋蛋真的碎了一地。
望着人群中,如入无人之境,撵得一众混混东躲西跳的秦歌,许家乐脸上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得意,额前虚汗不受控制地逐渐溢出。
天啊!这家伙怎么这么能打,人家一挑三,一挑五已经厉害到不得了,他却更夸张。别人是一群人群殴一个人,而他却是一个人殴打一群人,似乎还犹有余力的样子,这哪像是高中生能有的身手!
在许家乐的印象中,能做的这一点的并不多,不过屈指两人。而那两人都是一身肌肉饱满,身高体壮的大汉,再看秦歌体型,完全属于那种营养不良的类型,偏偏那副身体却蕴藏着恐怖的力量,好像外表的单薄,只是一层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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