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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七岁生日开始,雷猎的衣服就没有干净过,上面全是丛林里的泥土和各种动物刺鼻的鲜血。用那个男人的话说:想要成为猎人,首先要变得和野兽一样,舍弃人性,拥抱原始的本能。
“小猎,你觉得猎人最高兴的时刻是什么时候?”
“不知道。”
“再记不住,你就饿一天。记住,当然是猎物落网那一刻——无力的挣扎,逐渐弥漫的绝望,以及内心的满足。这就是你骨子里一直享受的东西。”
父亲的背影再次浮现在眼前,
“再问,猎人最讨厌的是什么?”
“是、是猎物跑掉的时候。”
“没错。猎物的逃跑等于猎人努力的白费,这是不能接受的,无论是努力还是尊严上。你必须要找回来。”
没错,那男人是这么说的,并的确贯穿到底。按照男人的说法,他一次接了割熊皮的单子,在万全准备下本来是万无一失的。
但没想到,一只野兔闯进来,把陷阱破坏了,把熊给弄跑了。
他还记得父亲全身鲜血淋淋,带着骨折的右手,把那头熊的尸体拖到他面前,满脸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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