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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抉择(上)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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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云坐在犯壹面前:“什么情况?”

        犯壹激动双手抓曹云手臂:“他们不让我睡觉。”

        犯壹称警方对其进行了疲劳审问。审问时间和手段是有规定的。以九尾审问上井为例,法律没有规定不许破坏疑犯生物钟,法律只规定每天审问的次数,审问时间。当然,暴力审问绝对不允许的。在法律上九尾没有问题。在二十年前,还没有对审问的细节进行严格规定,只规定不允许单独审问,不允许刑讯逼供。

        提审,强光照射,四名警察轮流询问问题。犯壹要求见律师的要求一直没有实现。在两天,准确说在36个小时后,犯壹屈服认罪,承认自己因为生意纠纷,在收到李墨短信之后,进入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杀了李墨。

        招供之后,犯壹终于得以美美的睡一觉。

        一边的节目组将犯壹招供书给曹云,曹云看招供书,是复印件,全部手写。有签名有画押。复印件是真的,把死者李墨名字换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时间日期名字换上去。

        这时候就出现一个分水岭,现在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认罪。在预审前认罪,犯壹不被判死刑的可能还是比较大的,曹云可以提出激情杀人,因为刀是李墨的刀,也是李墨发短信邀约犯壹。第二个途径自然是不认罪,要打无罪的难度就非常高了。

        要打赢官司首先要打掉口供,要打掉口供就必须证明警方非常规审问。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人秀,审问过程没有录音,没有视频。就算有,也可以去除录音和视频(二十年前部分地区使用录像带,但轻易洗掉或者覆盖部分内容)。接着是四名参与审讯的警察必然不会承认疲劳审问。

        没有伤痕,没有证据,怎么打掉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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