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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跟崔佛据说是做国际贸易的,他俩还有其他不少产业。
比如之前几人被抓的那个夜总会,据说就是崔佛的产业。
“我跟着这尼格尔来的。”他指了指高个瘦子拉玛,“过会儿他要上台唱歌,他是奥斯卡邀请的演出嘉宾,我们跟着他来看看热闹。”
与富兰克林他们三个人不同,拉玛这个演员纯属业余,他的本职是一个说唱歌手。
他跟富兰克林是一个街区的发小。
“hey,an!叽里呱啦咕噜”
他跟方别碰了碰拳头,然后说了一堆节奏感极强的话。
但方别只听懂了前两个单词。
“拉玛说很高兴认识你,之前大家一起去夜店混过,他认了你这个兄弟。”富兰克林做出翻译,尔后他耸耸肩,“你别介意,这尼格尔就是个单细胞蠢蛋。不过他是个好人。”
“bro,你是导演的话难道你拍的片子入选了最佳外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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