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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基建狂魔和共享单车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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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除了移动支付意外,共享单车也应该提上日程了。

        之前他收购自行车厂,为的就是这一天。

        共享单车的理念,其实很早以前就有了,最初是国外先提起来的,而国内最早出现这东西,大概是07年到10年的这段时间,不过当时也只是有这么个概念而已,真正发展起来,差不多已经是13年14年的时候了。

        遥想2017年,那时候周方远还没重生呢,他记得很清楚,但是20国青年评出高铁、扫码支付、共享单车和网购新四大发明时,国人很高兴,歪果仁也很服气,但谁能想到不到一年时间,当时在国内可以说是该领域最强的摩拜就面临卖身的结局,ofo度日维艰,迅速退去光环坠落凡间。

        共享单车确实烧钱,但这在创业圈里很常见,从打车到外卖都干过,雷布斯也语重心长,“创业还是要有烧不完的钱”,只不过共享单车烧得既没品味,也没技术含量,最后还引火烧身,几十亿美元落得这个结局,谁都没想到。以前摩拜和ofo相爱相杀,每到季末就拼数据,现在后来消停了,但两家公司的日活仍有500多万,在漫天的唾沫星子中保持着足够的用户触点,为什么就不能把优势变为胜势?

        说到底,因为共享单车一直做的就是“非顾客”生意。

        所谓非顾客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特指那些有消费意愿却没能成为顾客的群体,说白了就两个原因,一是贪,非要9.9元包邮那种;二是懒,要求服务上门,在国内这种互联网语境下,谁能用创新模式满足这些欲望,谁就会封神。

        当然传统经济组织做不到,因为成本结构不允许,costco实现了一部分,它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买手,拿着用户的120美元会员费,跑遍全世界杀价采购,靠佣金而不是商品本身赚钱;拼多多能够破局,是因为国内存在的过剩产能+高库存+互联网低价文化这种奇妙组合,c端有人埋单,b端自然有人接盘。

        共享单车要解决的是懒病。

        2-3公里的短途出行在全球所有大城市都有需求,95年开始公共自行车自行车型出现在欧洲,后来周方远也弄过,不过最后还是主动退出了棋局,说到底,大家都是有桩模式,看起来方便,但仍然存在一个庞大的、未被满足的“非顾客”需求,就是希望自由取还,不受任何限制。

        这就是共享单车的价值,商业原理谁都看得懂,但在国内的创业者之前,并没有人敢去挑战这么重资产、高风险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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